【實習】113(上)資管系校外實習登記 (113/8/29止)

發布日期 : 2024-08-07 00:00

【實習】113(上)資管系校外實習登記 (113/8/29止)

即日起受理113學年度【上學期】實習登記,登記截止日期:113/8/29(四)止,逾時不理。

加強宣導事項
學生前往實習機構實習前,請務必確認已完成實習合約之簽署,
如公司尚未完成合約的用印並回傳系辦,請學生切勿前往實習。

實習登記請繳交《實習登記表》、學生校外實習《切結書》及《家長同意書》至系辦,需親送或郵寄正本,確認無誤後始完成實習登記。

若登記的實習公司為同學自行洽得、系上過去尚未合作者,則需繳交《實習機構評估表》,經輔導老師審核通過,否則實習不予承認。

【實習注意事項】
1. 自110學年度起,學期實習分為6學分、9學分,差異說明如下:
(1)6學分:實習期間應至少為期18週,每週實習至少3.5天。
(2)9學分:實習期間應至少為期18週,每週需全時實習5天,除定期參加返校之座談會或研習活動,學生應全時於實習機構實習。
*請學生於實習前檢視自己該學期的課表,是否有修課過多導致無法滿足實習天數的情形。學生若有在校修課,該學期最多僅能採計「6學分」之實習學分。
2. 實習前請同學先行知會實習輔導老師,並請實習輔導老師於實習登記表簽名。
3. 實習相關表單請至資管系網站《實習專區》下載。
4. 實習專區更新學生校外實習Q & A,實習登記前請參閱。
5. 如在登記截止前尚未能確認實習公司,請同學於期限內先繳交實習登記文件,並主動通知系辦,否則恕不受理。

【備註】
◆實習相關規定請參閱《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要點》及《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實務實習要點》。
◆若有實習相關問題請洽《資管系辦/楊小姐/分機6305(上午);6314(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