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受理112學年度【上學期】實習登記,登記截止日期:112/9/1(五)止,逾時不理。
實習登記請繳交《實習登記表》、學生校外實習《切結書》及《家長同意書》至系辦,需親送或郵寄正本,確認無誤後始完成實習登記。
若登記的實習公司為同學自行洽得、系上過去尚未合作者,則需繳交《實習機構評估表》,經輔導老師審核通過,否則實習不予承認。
【實習注意事項】
1. 自110學年度起,學期實習分為6學分、9學分,差異說明如下:
*請學生於實習前檢視自己該學期的課表,是否有修課過多導致無法滿足實習天數的情形。學生若有在校修課,該學期最多僅能採計「6學分」之實習學分。
2. 若登記的實習公司為自洽,需繳交《實習機構評估表》,否則實習不予承認。
3. 實習前請同學先行知會實習輔導老師,並請實習輔導老師於實習登記表簽名。
4. 實習相關表單請至資管系網站《實習專區》下載。
5. 實習專區更新學生校外實習Q & A,實習登記前請參閱。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