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立臺中科技大學110學年度五專菁英班升讀二技甄審入學錄取報到應注意事項
發布日期 :
2021.03.18 12:00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110學年度五專菁英班升讀二技甄審入學錄取報到應注意事項
※即日起,請備妥身分證件(駕照、或貼有照片之健保卡)正本至系辦公室領取本人之錄取報到通知單,本系不再掛號信件郵寄通知單。
一、報到方式:採網路報到,並將報到資料依下列指定方式及期限送達,逾期以放棄錄取資格論。
1.網路報到登錄時間:110年3月19日(星期五)8:00至3月26日(星期五)16:00止。
2.網路報到系統:日間部-新生報到管理系統(網址:https://ais.nutc.edu.tw/EnrollCheckin/)
錄取生請務必詳閱本校「110學年度日間部新生報到流程及系統操作說明」以瞭解辦理各項業務之程序,如有基本資料登錄或相關問題,請連絡本校註冊組04-22195130。
3.繳交資料:
●新生切結書(緩繳學歷(力)證明申請表):110年3月26日(星期五)16:00前繳至資訊管理系辦公室(資訊館4樓)。
●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歷(力)正本:110年7月1日前繳至教務處註冊組(中正大樓2樓)。
二、錄取生報到後放棄錄取資格截止日期:110年4月8日(星期四)前。
請填寫附表七「已報到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三、已獲本招生錄取且完成報到者,若參加當學年度科技校院二技技優入學、申請入學及大學、科技校院轉學考並獲錄取,欲至他校報到者,須於報到前至本校註冊組填寫「已報到錄取生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違者取消其錄取及入學資格。
四、錄取生報到後
1.仍應如期辦理註冊,逾期未註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未於本校110學年度行事曆所訂開始上課日前取得就讀專科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之資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並不得辦理註冊入學,亦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五、欲申請學雜費減免者,請於110年6月中旬開始辦理,相關訊息請參閱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網站】。
六、本校設有男、女學生宿舍,提供外縣市日間部學生申請住宿,相關訊息請參閱學生事務處【學生宿舍組】。
七、未盡事宜,請參閱110 學年度「資訊應用菁英班(五專)」升讀二技甄審入學簡章規定為準。
八、錄取生如有任何疑義,請洽詢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上班時間:8:00-12:00;13:00-17:00;例假日除外),以免權益受損。電話:04-22195114、傳真:04-22195111。
備註:若照片已上傳,下載或列印新生資料表時沒有顯示照片,請直接在紙本新生資料表上的照片欄旁手寫備註「照片已上傳」即可,不需再另外貼照片。
※即日起,請備妥身分證件(駕照、或貼有照片之健保卡)正本至系辦公室領取本人之錄取報到通知單,本系不再掛號信件郵寄通知單。
一、報到方式:採網路報到,並將報到資料依下列指定方式及期限送達,逾期以放棄錄取資格論。
1.網路報到登錄時間:110年3月19日(星期五)8:00至3月26日(星期五)16:00止。
2.網路報到系統:日間部-新生報到管理系統(網址:https://ais.nutc.edu.tw/EnrollCheckin/)
錄取生請務必詳閱本校「110學年度日間部新生報到流程及系統操作說明」以瞭解辦理各項業務之程序,如有基本資料登錄或相關問題,請連絡本校註冊組04-22195130。
3.繳交資料:
●新生切結書(緩繳學歷(力)證明申請表):110年3月26日(星期五)16:00前繳至資訊管理系辦公室(資訊館4樓)。
●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歷(力)正本:110年7月1日前繳至教務處註冊組(中正大樓2樓)。
二、錄取生報到後放棄錄取資格截止日期:110年4月8日(星期四)前。
請填寫附表七「已報到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三、已獲本招生錄取且完成報到者,若參加當學年度科技校院二技技優入學、申請入學及大學、科技校院轉學考並獲錄取,欲至他校報到者,須於報到前至本校註冊組填寫「已報到錄取生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違者取消其錄取及入學資格。
四、錄取生報到後
1.仍應如期辦理註冊,逾期未註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未於本校110學年度行事曆所訂開始上課日前取得就讀專科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之資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並不得辦理註冊入學,亦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五、欲申請學雜費減免者,請於110年6月中旬開始辦理,相關訊息請參閱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網站】。
六、本校設有男、女學生宿舍,提供外縣市日間部學生申請住宿,相關訊息請參閱學生事務處【學生宿舍組】。
七、未盡事宜,請參閱110 學年度「資訊應用菁英班(五專)」升讀二技甄審入學簡章規定為準。
八、錄取生如有任何疑義,請洽詢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上班時間:8:00-12:00;13:00-17:00;例假日除外),以免權益受損。電話:04-22195114、傳真:04-22195111。
備註:若照片已上傳,下載或列印新生資料表時沒有顯示照片,請直接在紙本新生資料表上的照片欄旁手寫備註「照片已上傳」即可,不需再另外貼照片。